8个户口在香港洗黑钱100亿
被告赵某(21岁)报称无业,持双程证赴港。控方昨在案件再度提讯时称,被告涉嫌以8个户口洗黑钱约100亿元,据了解,控方原希望增加控罪,但被告没有出庭,未能处理加控程序。她暂被控一项洗黑钱罪,涉于2012年12月6日至21日,利用其名下的银行户口处理800万元黑钱。
交3千万保释金潜逃
控方指被告于去年6月因本案还押,去年12月交出3000万元现金,另加人事担保1000万元,获高院批准保释外出。被告重获自由后随即“一去无回头”,自本年1月失踪,未按保释条件向警方报到。她连同两名提供人事担保者昨同样没有到庭,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遂下令充公3000万元保释金,发出拘捕令缉拿被告,并传召两名人事担保者于下次聆讯到庭。案件押后至下月19日再讯。司法机构回应查询时表示,没有统计单一案件充公保释金的最高纪录,又指法庭充公保释金后,一般会转交库房。本案件涉及巨额黑钱,保释金之高亦不常见。